超級重要.---被冒用了 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報警!!.請耐心看完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 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到「備案」二字。
(2) 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這種東西。
(3)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沒必要。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大吶,>
因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 報案遺失身証,就不用還錢,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理你啦!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彩色大頭照,要二吋的。
2、 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
帶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即可。
*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http://www.ris.gov.tw/ )電腦記錄取得連線,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上網可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來證明舊有(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
【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
某大哥大公司通知你電話費逾期未繳,而門號根本不是你的,電信業者還 會語帶恐嚇告訴你,如果不繳錢,會將你所申請使用的門號,一併停機,怎麼 辦 ?播打客服專線反應,首先客服人員會向你確認身分,然後要求你先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証明後,再到其公司門市,填表格,辦理未申辦門號等等手續,以確認該門號不是你所申辦,一般來說,這個手續完成後,電信業者 就不 會再向你催繳電話費,可是.............這是錯的。
正確做法:你完全無需理會他,頂多到附近郵局寄個存証信函給他,聲明該門號與你無關﹝網路可找到範例﹞,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 關緊要的手續。
解答:
一、 該門號既然不是你所申請,為何你要請一天假,去排隊辦裡這些無關緊要的手續,應該是由電信業者,拿著當初申辦人所填寫之申請書,來到你面前,向你確認簽名筆跡真偽,而不是善良的你,跑去讓他們確認你的無辜。
二、報案應該由被害人實施,而大哥大門號遭冒辦,有損失的是電信業者,所以被害人也是電信業者,應該由電信業者向司法機關報詐欺案。所以你不是被害人,充其量,你頂多是證人、關係人身分,去報案,是要不到報案三聯單的。
三、電信業者如果逕行將你所申請、並有繳交電話費之門號擅自停機,你絕對可以向消保單位檢舉,你甚至可以要求被停機期間的損失賠償,因為你沒犯錯、沒違法。
四、若電信業者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你只要向法院提起抗告﹝寄一封書函過去即可﹞,或將存証信函影本提交法院即可,不必跑法院。若收到法院通知需要到庭,這個時候你一定要請假不可,但是,只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不無小補。不過,通常電信業者不會笨到自討沒趣,一般收到你的存証信函,公司就會自行吸收損失。
【信用卡被盜刷、或被冒名申辦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一般來講,處理方法與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雷同,請該銀行自行確認簽名非你所為,不要笨到請一天假,去替銀行、電信業者,做一些他們應該做的徵信工作。
【信用卡遺失、被盜刷的自保方法】
趕快去向警察報案,這樣才會早日抓到壞人。大錯特錯,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原發卡銀行申報遺失。在你掛失後的盜刷行為,銀行會自行吸收,掛失前的盜刷款項,有的銀行會要求你支付,或分攤部份金額,你要付這種冤枉錢嗎?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堅持繼續看下去因為替你省錢的方法在下面
解答:
你可以向發卡銀行要求檢視簽帳單,若簽帳單上的簽名,與你在信用卡背面簽名不同或相差甚遠,這筆錢你就省了,原因不用多說,因為簽名與卡片背面明顯不同,責任是要歸屬於受刷卡商店的,
另,你可以要求檢視刷卡時的監視影帶,若信用卡背面署名為王淑芬、陳淑惠、mary、a-mei,而商家仍然讓男生刷卡成功,嘿嘿嘿,這筆錢又可以省了。
所以囉!,身為現代人,不要再笨笨的跑去報案﹝還被警察杯杯笑你傻瓜﹞。
上次我的信用卡被盜刷~我馬上打電話給銀行客服~我也沒
是呀~ 警察還回我說 去戶政事務所重辦呀~ 來警局幹嘛~"~
冒名申辦門號的問題,客服人員也強調一定要準備雙證件到
支付命令 其實是提出異議 不是抗告!而且要在20天之內,如果收到法院的通知不理他,會很慘的!!!支付命令確定後和判決有同一效力,對方是可以拿支付命令去申請強制執行,到那時就很難救了...
[本分享文屬網路謠言]
內容舉證全是錯誤,本人有遺失信用卡被盜刷幾十萬的經驗
1.立刻向銀行申請遺失、停止使用信用卡,並說明遺失時
2.如有被盜刷,請銀行開立被盜刷明細,詳細列出被盜刷
3.馬上拿明細去向警察局報案,並開立三聯單,(現在單
4.報案三聯單傳真給銀行,讓銀行留底
5任何商家跟你要債,你可以請他們跟銀行要債,並傳真報
這是我真實經驗,別被網路謠言所騙了
另外,警察確實跟我說過,很多人被網路謠言所騙,都不知
所以我懷疑這是詐騙集團PO文要誤導民眾延遲報案.但身
文中有些並不正確的資訊,指出如下:
在【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本文的說法很容易令人誤以為「只要申請身分證遺失補發後 就沒問題了」,然而事實上並非如此。社會上有些不法集團 在收集這些遺失或遭竊的身分證件,並且將這些身分證件以 「提供人頭」的方式供人從事不法行為,或者無需透過聯徵 中心的其他交易,身分證遺失者依舊很有可能要面對後續諸 多的法律訴訟困擾,這一點一定要謹記在心。因此,最重要 的是「謹慎而妥善地保管自己的身分證」,一旦遺失,麻煩 並不會因為申請補發一句話就推得掉。
在【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電信業者一點都不笨,而且絕對比你精明。要知道現在電信 業者徵法務主任都要求必須具有律師資格,他們會這麼好講 話?所以他們才不會因為你一句否認就自己摸摸鼻子把這筆 帳款給算了。事實上如果你置之不理,電信業者接下來會以 非訟方式(例如發支付命令)或訴訟方式向你追討這些電信 費(支付命令經聲明異議後,就會自動轉為訴訟事件,還是 要開庭)。由於現在申辦新門號時,電信業者都會要求申請 人出示雙證件並掃描或影印存檔,因此在訴訟中,一旦業者 提出的雙證件確實是你本人無誤時,接下來要傷腦筋如何證 明「申請人不是你」以及說明「如果不是你,雙證件為何會 到別人手中」,絕對不是像本文所說的那樣輕鬆,什麼「只 要你確定沒申請該門號的立場,你一定會勝訴,還可以要求 賠償,至少也有個車馬費,不無小補」,才怪!
何況你如果向電信業者要求賠償,是必須另外提起訴訟,並 且證明你的損害金額是多少,到時候你一樣必須再請假去開 庭,本文為何沒有講清楚?
其次,對支付命令中所載事項不服,應該「聲明異議」而非 「提起抗告」,本文顯然誤解法律規定。
在【信用卡遺失、被盜刷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本文說,「簽名與卡片背面明顯不同,責任是要歸屬於受刷 卡商店的」、「另,你可以要求檢視刷卡時的監視影帶」, 事實真是如此嗎?
首先,這些問題仍然會是必須在法庭上爭論。一般來說,銀 行會要求持卡人分擔部分遭盜刷金額損失的依據,都是在你 辦信用卡時,銀行寄給你的定型化契約裡早就約定的條款( 一般人幾乎都不會仔細閱讀)。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條款顯失 公平而主張無效,不過我認為很難說,可以主張看看;而且 你不見得能在失卡的第一時間就發現,發現得越晚,你越有 可能被懷疑以及被要求負擔一定比例的金額。
所以,最治本之道就是提高警覺,不要對於自己的身分證、 信用卡的保管一付漫不經心的態度,才能避免這些無謂的損 失與麻煩。
其實除了身分證那個說法正確以外 其他都有錯....
1、身分證不見 直接去補辦就可以了 日後如果真的涉案 上法院說明何時遺失補辦即可 不是拿張報案證明就可以不用去法院
2、收到電信業者帳單 請撥打免費客服確認是否確有其事 真的被冒名申辦 先到電信業者那邊拿當初申辦的資料 然後到派出所作筆錄拿三聯單回傳給業者 筆錄內別嘴賤要提告 你是受害者 沒必要當告訴人去幫電信業者提告 查證提告什麼的 請讓業者自己去搞....一般業者都是自行吸收就是.. .
3、信用卡掉了 請馬上打客服掛失 確認有無被盜刷 如果有的話 等信用卡帳單出來 拿著帳單到派出所報案拿三聯單回傳給業者 處理方式同上
請先撥打1996掛失.......然後在上班時間去戶 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新證~要攜帶兩年內兩吋彩色相片一張~印章(或簽名)~戶口名 簿正本~和NT:200元
今年8月起~同縣市可以跨區辦理..如台北市大安區,可 以到信義區辦理~戶籍在"離島"的民眾可以在本島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其 他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
網路辦理掛失需要有自然人憑證~
沒有遺失備案三聯單 <白癡> 那汽機車遺失的被案 三聯單 哪來 不用備案 <阿呆> 如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遺失了或被盜了 兩三天才發現 這兩三天的帳找誰要 申請補發跟備案是要雙重使用的!!!
我的信用卡也被盜刷過,當下簡訊通知我後,馬上打電話給 銀行信用卡客服部請他止付,銀行止付後,隨後寄給我切結 書簽名畫壓(表示不是我本人消費)之後信用卡作廢,銀行 又補一張新ㄉ給我(我也只打一通電話而已,其他ㄉ都是銀 行在處理ㄉ)
被盜用誰會知道?現在科技那麼進步,申辦人員是不是內神 通外鬼還不知道,叫消費者付費?想都別想,搞不好跟本就 是電信公司內部有鬼吧!證件都沒辦法發現有錯也太扯,簽 單不符那到是很多,根本一堆收銀員沒在看吧!不要傻傻的 人說就信,自己求證、查證最重要,不適過的只聽人家說不 可行的,永遠都是不可行,自己去試過才知道有什麼更好更 快的方法。
原信所言並不是全錯的,第一步當然是馬上向發卡銀行要求 停卡,但是還是要向警察報案,因為這個已經涉及了偽造文 書,所以一定要去報案。
筆錄跟備案是完全兩回事喔~~ 筆錄是文字記錄 要函送或是移送地檢署用的喔~~
備案 像是車禍都沒事一方跑掉為了避免對方反咬妳說妳肇事逃逸 所提出的報備 會有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身分證不見請先打1996~掛失
然後再打去戶政所確認掛失 第一時間都有做到就安心很多了
第二去拍張不一樣的照片~~快去辦新身分證 ~
小弟目前在電信業上班,之前在金融業上班
但是我們的SOP流程
是要有報案證明+新的雙證件正本
才能幫你銷呆帳等異動
戶政機關是第一關
但是報案流程要跑
因為不管到哪個機構要申請被盜辦啊~遺失啊什麼的
全都需要"報案證明"
竊盜&侵佔都是"刑法"的"公訴罪"
是可以寫成報案證明的
警察也不會在報案證明上面寫"遺失"
東西被人家拿走,管他是撿到還是用偷的
警察不會幫你找或幫你查
但是他會給你自保的"證據"
而且就算最後自己找到了
警察也不會告你妨礙公務
(至少我從沒遇過有被警察反告的)
身份証不見 找警察沒用 我有一次不小心把老公的身份証弄不見 跑去警局 結果警察說 請到戶証事務所辨新的 !
家人有遺失過一次 警察表示:身分證不見不用緊張這邊也無須備案 到戶政事務所補發 就可以了!
94年10月17日起,戶政司網站( http:// www.ris.gov.tw )推出「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提供二十四小時網路申辦掛 失暨撤銷掛失服務。
本項作業需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進行身分鑑別與確 認,請配合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並備齊該IC卡適用之讀 卡機,另參閱使用設定說明與作業程序說明,即可進行申請 作業。
99年12月17日起,得於非上班時間以電話辦理國民身 分證掛失作業(暫不受理撤銷掛失),請撥打內政部服務熱 線:1996辦理掛失。非上班時間意指:自上班日下午五 時起至次一上班日上午八時止。經受理完成之掛失案件須經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再次確認,如當事人身分有疑義且非當事 人真意時,應通知當事人後辦理撤銷掛失。
在【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本文的說法很容易令人誤以為「只要申請身分證遺失補發後
在【被冒名申請大哥大門號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電信業者一點都不笨,而且絕對比你精明。要知道現在電信
何況你如果向電信業者要求賠償,是必須另外提起訴訟,並
其次,對支付命令中所載事項不服,應該「聲明異議」而非
在【信用卡遺失、被盜刷的自保方法】的部分:
本文說,「簽名與卡片背面明顯不同,責任是要歸屬於受刷
首先,這些問題仍然會是必須在法庭上爭論。一般來說,銀
所以,最治本之道就是提高警覺,不要對於自己的身分證、
其實除了身分證那個說法正確以外 其他都有錯....
1、身分證不見 直接去補辦就可以了 日後如果真的涉案 上法院說明何時遺失補辦即可 不是拿張報案證明就可以不用去法院
2、收到電信業者帳單 請撥打免費客服確認是否確有其事 真的被冒名申辦 先到電信業者那邊拿當初申辦的資料 然後到派出所作筆錄拿三聯單回傳給業者 筆錄內別嘴賤要提告 你是受害者 沒必要當告訴人去幫電信業者提告 查證提告什麼的 請讓業者自己去搞....一般業者都是自行吸收就是..
3、信用卡掉了 請馬上打客服掛失 確認有無被盜刷 如果有的話 等信用卡帳單出來 拿著帳單到派出所報案拿三聯單回傳給業者 處理方式同上
請先撥打1996掛失.......然後在上班時間去戶
今年8月起~同縣市可以跨區辦理..如台北市大安區,可
網路辦理掛失需要有自然人憑證~
沒有遺失備案三聯單 <白癡> 那汽機車遺失的被案 三聯單 哪來 不用備案 <阿呆> 如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遺失了或被盜了 兩三天才發現 這兩三天的帳找誰要 申請補發跟備案是要雙重使用的!!!
我的信用卡也被盜刷過,當下簡訊通知我後,馬上打電話給
被盜用誰會知道?現在科技那麼進步,申辦人員是不是內神
原信所言並不是全錯的,第一步當然是馬上向發卡銀行要求
筆錄跟備案是完全兩回事喔~~ 筆錄是文字記錄 要函送或是移送地檢署用的喔~~
備案 像是車禍都沒事一方跑掉為了避免對方反咬妳說妳肇事逃逸
身分證不見請先打1996~掛失
然後再打去戶政所確認掛失 第一時間都有做到就安心很多了
第二去拍張不一樣的照片~~快去辦新身分證 ~
小弟目前在電信業上班,之前在金融業上班
但是我們的SOP流程
是要有報案證明+新的雙證件正本
才能幫你銷呆帳等異動
戶政機關是第一關
但是報案流程要跑
因為不管到哪個機構要申請被盜辦啊~遺失啊什麼的
全都需要"報案證明"
竊盜&侵佔都是"刑法"的"公訴罪"
是可以寫成報案證明的
警察也不會在報案證明上面寫"遺失"
東西被人家拿走,管他是撿到還是用偷的
警察不會幫你找或幫你查
但是他會給你自保的"證據"
而且就算最後自己找到了
警察也不會告你妨礙公務
(至少我從沒遇過有被警察反告的)
身份証不見 找警察沒用 我有一次不小心把老公的身份証弄不見 跑去警局 結果警察說 請到戶証事務所辨新的 !
家人有遺失過一次 警察表示:身分證不見不用緊張這邊也無須備案 到戶政事務所補發 就可以了!
94年10月17日起,戶政司網站( http://
本項作業需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進行身分鑑別與確
99年12月17日起,得於非上班時間以電話辦理國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