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長輩跟我說,她的親戚有一個兒子因為交了女朋友家人都反對,所以她那個親戚的兒子從此離家出走,十年哦!!!整整十年都沒回家也沒跟家人連絡,最後因為跟女友分手了才回家看父母親..................如果是我,如果換做是我,我絕對不會再認這個孩子因為,可以為了外面的女朋友整整十年不認父母不探視父母的人,基本上已經沒有人性沒有品德道義了,所以,對這種人,如果是我,是絕對不會再對他留任何情面也絕對不會再留戀,會從此把這種人當作是陌生人看待的
長輩接著跟我說,其實,可以用錢買親情還勸我,用錢可以買到親情也不錯啊,這樣孩子就會乖乖聽話了是這樣嗎?!我若肯花錢就可以買到親情,那也就是說,親情靠錢買就可以獲得了,是這樣嗎?!那也要看花錢買親情的對象對我們有沒有心值不值得吧?!如果是我,親情必須用錢買才可以擁有獲得的話,那我寧願把錢都花在可憐的孤兒院童身上因為孤兒院的小孩子比較知福惜福,也比較懂感恩!!!並不是做什麼付出什麼代價就必須獲得同樣的回報或是對等代價,而是"ㄎ一摸際"的問題再說,親情若真的可以用錢輕易買,那就乾脆花錢買個自己喜歡順眼的小孩就好啦,至少買個可以讓自己看了天天都心情好的也不錯,也未必一定要買,自己的小孩子不可啊是不是呢所以,以後,大家也就不用再自己生小孩那麼累那麼危險那麼辛苦了多好啊
果真親情可以用錢買,那以後大家結了婚後,就通通都不要生小孩了,既然用買的就可以買到親情,那就等自己渴望親情時再花錢去買不就好了,何必生養這麼煩累哩?!問題是,事實不是這樣嘛!!!親情若都需要用錢買,那沒錢的人該怎麼辦啊?!我,極度不認同"用錢買親情"這種事漾自己是做不到也做不來的既為人,就會有血有肉,就該懂得知福惜福時時懷著感恩的心才對,過度冷漠冷酷無情,不易感動的人,活著又有何意義?!白活罷了,真正沒彩父母親生出世來這個世界做人所以人活著還是要懂得知足,要懂得惜福感恩,容易感動滿足的人就容易快樂啦^_^